你是我心中的男一號

連一掬水的情意都沒有瞭
結婚才一年多,婆婆患上胃癌。入院治療兩個月後,醫藥費便壓得我和金鑫喘不過氣來。金鑫決定賣掉我們的房子。
我堅決不同意。沒有房子,還是傢嗎?何況,租房住不也需要錢?金鑫大發雷霆:“我爸早逝,我媽為我守寡多年,我是她最親的人瞭,我不救她誰救?”又跳著腳指責我:“你就像那些不願意借錢給我們的人,冷血、無情!”
人生五倫孝為先,我理解金鑫救母心切,又為他的不理智生氣。如果我冷血,怎會和他一起抱著剛滿月的女兒,四處陪笑臉借錢?又怎會每天下瞭班後趕到醫院照顧他母親?而親朋好友們,在物價飛漲中已是泥菩薩過河,幫我們不是義務,不能因此責難別人。
再退一步想,婆婆是胃癌晚期,賣房,是徒勞之舉。
但金鑫對我的勸說置若罔聞,竟然趁我上班之際,擅自找來買傢看房。我怒不可遏,同時生疑。房子是二手房,房款中有1/3是我和金鑫的積蓄,2/3是我們父母分別贊助的,全款購入,房產證上的共同所有權人是金鑫和我。也就是說,沒有我的簽字同意,金鑫不可能一個人出售房子。突然,一個念頭冒出來:難道,他想偽造我的簽名,先斬後奏?
在我的追問下,金鑫承認瞭。他理直氣壯地說:“我要賣房,是給我媽盡最後的孝心!當初,你不就是愛我的孝心嗎?”
沒錯,大二,校園網的論壇上,他的一篇《母親》,深情悠厚,讓從小就與母親感情甚篤的我心有戚戚然,愛慕驟然而起。但現在,婆婆的病情是三傢醫院做出的診斷結果,我認為他是愚孝。
更讓我傷心的是他打算“偽簽”賣房。我沒有想到,金鑫會如此算計我和他之間的信任。在一起幾年,就算沒有深似海的愛,也有一掬水的情,但他的不理智、怨恨卻如手掌的縫隙,把這掬水一點點地漏掉瞭。
道德綁架下的婚姻何去何從
一晚,金鑫又因為賣房的事情,和我大吵一場後,憤而說要離婚。我被激怒瞭,離就離!
可是,第二天早上約7時,醫院突然來電,讓我們趕緊去醫院:原來,婆婆趁醫護不註意,自殺瞭。雖然對她的離世早有心理準備,但這樣的離開,讓傷感更沉重。
婆婆葬禮後,金鑫不再提離婚一事。但他性情大變,時而無比暴燥,時而無比沉默,對我不理不睬。而我,總在內疚地想:如果我同意賣房籌錢給婆婆治病,她是否不會自殺?我開始失眠,期望時間能撫慰一切裂痕。
周日,金鑫一位朋友回國,登門來訪。我買瞭幾瓶啤酒加瞭幾樣菜。
酒過三巡菜過五味,金鑫和朋友漸現醉意。朋友說:“以前,咱倆沒結婚時,我常到你傢混吃混喝,沒趕上送你媽一程,遺憾啊。你媽這輩子過得也不容易,才50多歲就走瞭,太可惜瞭。”
朋友不知道婆婆去世的真相,我也不好說出口,隻好默然點頭。但是,金鑫哭成淚人,然後,他大聲指責我:“你就是把房子看得比我媽的命還重!每次想起我媽的死,就心如刀割,我都沒有盡最大的努力去救她!”
朋友大吃一驚,手足無措地看著我和金鑫。我也大吃一驚,原來,這始終是金鑫心中的一根刺。
朋友走後,我和金鑫相對無言。良久,金鑫進臥室,抱瞭枕頭和被子出來,看也沒看我,便進瞭書房。我呆坐著,心裡五味雜陳。
據說,當一個人經歷親人的死亡後,會重新審視自己在生活裡的角色。金鑫有沒有重新審視婚姻中的自己呢?也許有,也許沒有。可我,開始審視我在這段婚姻裡的角色。
結婚後,金鑫把婆婆從鄉下接來與我們同住。婆婆善良勤勞,傢務事做得滴水不漏,但婆婆從鄉下帶來的一些生活習性,讓我看不順眼,婆婆又固執堅守,一來二去,我倆時有爭吵。每遇此時,金鑫總偏向母親。我承認有時我做人做事比較挑剔,但金鑫事事以母親為先,日子一長,便令我感覺自己在他心中隻是字面意義上的妻子,不是榮辱與共的愛人,對他漸生怨意與隔閡。
現在,遇上婆婆自殺一事,金鑫一定非常怨恨我,我在他心中恐怕已淪為路人甲。這樣一來,婚姻綁著他的怨意、我的內疚,我和金鑫想要靠近、想要擁抱,也無能為力。婚姻實在糾結得讓我心累,真想放棄它。
誰也不是誰的路人甲
當時金鑫為瞭母親要放棄婚姻時,我沖動之下答應瞭。但誰能夠斷然和自己一手一腳建造的傢說再見?僅僅為瞭女兒,放棄都很不容易。精神極度鬱悶時,發生瞭意外。
那天晚上,我用高壓鍋煲湯,結果它的汽閥失靈,我的面部被嚴重燙傷。幸好金鑫在傢,他聽到我的大叫聲後,沖出來抱住瞭我……
醫生說需要植皮,否則臉部會留下一大塊疤痕。可是,婆婆的病已讓我和金鑫成瞭“負翁”,去哪裡籌錢付我的住院和手術費?
我傷心至極。為禍不單行的生活,更是為自己。
金鑫卻說:“你放心養傷吧。如果實在籌不到錢,我們可以賣瞭房子。”他認真地看著我,像是早已胸有成竹。
又是賣房?金鑫本就對我心存怨恨,現在我受瞭傷,他可以借機賣房分一半財產後離開我瞭。
我越想越忐忑不安,才發覺那時猶豫著不願意主動提出離婚,還是因為對金鑫心存愛意,但現在,如果他真的主動提出離婚,我也無力挽回。忍不住心裡的傷痛,我說:“金鑫,你老實告訴我,你是不是要離婚?”
金鑫說我胡思亂想,我們欠瞭那麼多的債,我又傷成這樣,如果他不盡力想辦法和我攜手走過這一關,他還是男人嗎?
“當初你不肯賣房救我媽,是我認為你並沒有真正把我媽當作自己的媽來看待,所以很生氣,一沖動就說離婚。現在,我媽走瞭,你和女兒就是我在世界上最親的親人瞭。房子賣瞭還可以再買,隻要咱倆還在一起!”
真的是百感交集啊!我不知道在婆婆病危時,我堅持沒有賣房是對還是錯,但是,經歷如此重大的親情變動後,我知道,我和金鑫都在痛苦中審視過對方在婚姻裡的角色,我們從來都不是對方心中的路人甲。
也許,婚姻和愛情,必須需要付出很多的痛,才明白愛的珍貴,才能彼此忍耐包容,才能幫助我們在婚姻中成長為對方心中的女一號、男一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