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古代監獄經歷瞭怎樣的發展, “畫地為牢”真的存在嗎?
在如今社會中,雖然大多數人都沒有和監獄打交道的經歷,但是其為社會的穩定運行提供瞭可靠的保障。
在歷史上,自從脫離原始社會進入奴隸制社會之後,隨著統治階級的產生,監獄便出現在中國大地上瞭,那麼在幾千年裡它又經歷瞭怎樣的變化呢?

中國最早的有文字記載的監獄出現在商代,在甲骨文中,當時的監獄被稱為“圜土”,是用來關押奴隸和有罪之人的場所。
到瞭西周時期,隨著奴隸制度的廢止,監獄也演變成為瞭專門收容罪犯的場所。
相對於刑罰嚴峻的商代,周朝統治者施行瞭較為寬松的法令,為瞭滿足不同的需求,他們將監獄分為三類。

▲被紂王所囚的周文王
其中第一類被稱作“囹圄”,這個詞直到今天還依然被當作監獄的代稱。
周朝時,囹圄是用來關押待審犯人的場所,在犯人等待審判的過程中,囹圄的負責人還會對這些嫌疑人進行教化,這和如今改造犯人的理念,頗為類似。
除此之外,周代還繼承瞭商代的“圜土”,這裡是關押重罪犯人的場所,周代的各種肉刑也都是在這裡實施的。
為瞭體現和商代的區別,周代還設立瞭名為“嘉石”的“監獄”,這種監獄沒有圍墻,犯人需要戴著枷鎖坐在一塊大石頭上反省,這也是周代“畫地為牢”的由來。

▲周代畫地為牢的犯人
三種稱謂直到秦代,才被統一稱作“囹圄”。
由於秦代采取瞭嚴格刑罰制度,因此在秦代短暫的統治時間裡,有大量的百姓因為各種原因被捕入獄,秦代也變得“囹圄為市”,百姓苦不堪言。
最終這些囚犯,也成為瞭推翻秦朝統治的關鍵力量。
作為我國歷史上第一個有穩定統治的大一統王朝,漢代對監獄制度作出瞭諸多改革。
首先漢代將囹圄的稱呼直接改為“獄”,這也是“監獄”這一稱呼的由來。
其次漢代將監獄系統劃分歸廷尉管理,這開創瞭司法機關管理監獄的先河,並一直延續至今。
和秦代相比,漢代采取瞭更為寬松的刑罰體系,因此全國的監獄數量明顯下降,而且漢代還設置瞭關押特殊犯人的專門監獄,這讓漢代的監獄管理體系更加完善。

▲古代徒刑犯人
在文景之治時期,漢代進一步改革刑罰制度,廢除瞭殘忍的肉刑,改用“徒刑”替代。
這既保護瞭犯人的生命健康,而且徒刑的犯人還會被安排承擔徭役,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進的國傢的發展。
東漢時期,劉秀進一步放寬法律條款,並大幅減少各地的監獄數量。
後來的魏晉南北朝時期,也基本繼承瞭東漢的監獄制度。
而且各朝皇帝對於監獄管理也頗為用心,並制定瞭不同的管理方法,這都為唐代監獄體系的成熟做出瞭鋪墊。

在唐代統一全國之後,中國南北方各地的監獄管理制度五花八門,為瞭更好地管理國傢,唐代政府出臺瞭十分詳盡的監獄管理法規。
首先唐代的司法體系被細分為“刑部、大理寺和禦史臺”三部分。
更加細致的分工讓監獄的專職管理成為瞭可能,在唐代初期,監獄歸禦史臺管理,之後則改為大理寺負責。
當時大理寺在長安城中設置瞭多處監獄,專門關押不同門類的犯人,其中犯罪官員和重犯都被關押在大理獄中,並受到嚴格的管控。

▲唐代大理寺遺址
在地方上,唐代基本沿襲瞭秦漢以來的做法,在各州縣都設置有監獄。
最多的時候,唐朝全國監獄數量達到瞭兩千多所,為瞭管理好這些監獄,唐代成立瞭專業的獄吏制度。
當時全國有一萬五千多名接受過專業培訓的獄卒,他們的存在,令唐代的監獄體系得以流暢運轉。
為瞭幫助獄卒管理好犯人,唐代政府針對監獄管理,出臺瞭十分細致的政策。
從獄具制度、獄囚衣糧、醫藥制度到犯人的居作制度、以及如何關懷犯人的慮囚制度,不一而足。
針對獄卒的崗位安排和具體職責,也都有明確的說明。
這也讓唐代的監獄管理制度,成為瞭封建王朝的標桿。

▲古代囚室復原
宋代在結束瞭五代亂世後,基本繼承瞭唐代的監獄管理制度。
稍有不同的是,在唐代隻有處理特殊案件才會設立的禦史臺獄,在宋代成為瞭常設監獄,並主要用來關押犯罪的官吏以及重罪欽犯。
這說明宋代開始將監獄系統,作為管理官員的手段。
除此之外,由於宋代儒傢學說重新興盛,因此統治者對“仁政”十分看重,他們不但推行瞭比唐代更寬松的律法,還要求獄卒註意保證犯人的生活質量。
當時獄卒們需要每隔五天,就清洗一次犯人的枷鎖,還要及時給患病的犯人找醫生醫治,對於罪行較輕的犯人,宋代則盡可能地不讓他們進入監獄服刑。
到瞭宋代中晚期,隨著士大夫階級土地兼並現象愈發嚴重,全國各地都爆發瞭規模較大的農民起義。
為瞭遏制義軍的發展,宋代在全國重新設立瞭周代的“圜土”,並將那些有造反嫌疑的百姓關入其中。
此時的監獄,已經成為瞭宋代管理和壓迫百姓的工具,這也讓宋代的“仁政”理念顯得無比諷刺。

▲宋太祖趙匡胤
相較於唐代,宋代的監獄被賦予瞭更多的監管功能,這一理念也被明太祖朱元璋所繼承,並幫助中國封建王朝走向集權制的頂峰。

朱元璋在建立明朝之後,為瞭維護皇權的絕對權威,其在宋代常設的“獄”之外,又在刑部開設瞭“監”這一單位,其和之前的獄共同構成瞭明代的監獄系統。
和收容犯人的獄不同,刑部下屬的監,主要負責管理犯罪的百官。
除此之外,一些被認為有嫌疑的官員也會被監司逮捕,因此當時的“監”在監管之外,其實還有監視的意味。

▲影視劇中的錦衣衛
這種制度的推出令明代官員人心惶惶,再加上當時的錦衣衛和東西廠制度,高壓的氛圍讓明朝百官幾乎喘不過氣來。
這也讓明代的政治風氣一再沉淪,最終令皇權膨脹到瞭近乎畸形的程度。
為瞭顯示明代政府的寬仁,明代統治者效仿宋朝出臺瞭一系列關懷犯人的措施。
比如要勤給犯人清洗刑具,為他們準備被褥,甚至還要在冬天為他們準備暖匣,在夏天提供涼水解暑。
但在實際實施過程中,明代的獄卒卻將朝廷發給犯人的福利,全部據為己有,還想盡辦法折磨犯人並從中撈取好處,
嘉靖年間有官員指出監獄中的犯人“十難一生”,獄卒的殘暴與明代監獄管理體系的荒廢,令人觸目驚心。
不過,明代在監獄管理制度上依然做出瞭有積極意義的改良。
比如將年老和年幼的犯人單獨收押,將重刑犯關在監獄內層,將軍徒和輕罪犯收押在外等等。

▲明代監獄遺址
清代作為明朝的“繼承者”,基本全盤接受瞭明代的監獄體系,為瞭方便管理,清代廢止瞭大理寺和都察院下屬的監獄,將所有的監獄都交由刑部管理。
這種集中管理的方式,讓監獄之間的溝通更加順暢,案件審理效率也大大提高。
和明代一樣,清代統治者也采取瞭高壓統治的手段,而且滿族人的身份,令他們還需要面對清朝初期洶湧的民族情緒。
為此,監獄系統中“監察”的作用被進一步放大。
許多百姓因為一些莫須有的罪名含冤入獄,這讓那段時間的人們噤若寒蟬,這令社會的思想文化發展趨於停滯。
當然為瞭表示統治者的仁慈,清代也多次強調要放寬刑罰,並且將那些輕罪的犯人盡快送出監獄,但在實際運行過程中,卻和明代一樣,底層獄吏們根本不把這些要求當回事。
而且在清代胥吏們(基層小官),逐漸發展成一個龐大的群體,他們甚至比當地的地方官有著更大的權力。
這讓清代的獄吏,變得比明代更加囂張,犯人的生活條件也更加糟糕。
與此同時,清代還在內務府等部門設置瞭專門的監獄,用來收押犯罪的“上三旗子弟”,但這些人在被收監之後,往往並不會被判處重罪,他們的生活條件,更是其他犯人所不能比擬的。
這巨大的差距,也進一步激化瞭清代的民族矛盾,為社會安定埋下瞭禍根。

▲被關押的清代犯人
監獄在出現之後,便一直被各朝統治者當作最強有力的管理工具。
最初監獄隻是關押犯人或者待審嫌疑人的場所,但後來隨著統治力度的加強,其逐漸成為威嚇百姓的工具。
尤其到瞭明清二代,監獄儼然成為瞭人間煉獄一般的存在,這也充分暴露出封建統治的弊端。
不過,在我國監獄發展史上,還是存在一些閃光點的,比如註重對犯人的教化,以及那些沒有得到貫徹實施的人性化管理方法。
這些如今都已被新中國的監獄管理體制吸收,這也算是對歷史文化的寶貴傳承瞭。
參考資料:
本文部分內容,參考自《我國古代監獄制度述論》,刊登於《思想戰線》2001年第4期